中国台湾LED厂晶元光电(晶电)日前发布公告称,近日已在美国得州就美商亚马逊Fire TV产品线的4系列43英寸与50英寸电视提出专利诉讼。
在诉状中,晶电列出亚马逊侵害至少13件晶电专利的证据,涵盖范围包括从晶粒到LED背光模组所用到的图案化基板、磊晶、透明导电层、及金属电极等关键技术。并要求法院令被告停止销售等侵权行为,且就过去的侵权行为提供损害赔偿。
晶电指出,公司每年投入数千万美元于LED技术的研究开发,LED相关产品技术专利布局完整,已获证及申请中的专利合计超过4500件,形成了世界一流的专利组合。晶电的专利包括具有多重量子井结构的磊晶、图案化基板、具有绝缘材料的导光结构、电流扩散结构、具有铟氧组成变化的透明导电结构、具有铝金属的电极、以及具有弧形的电极设计等关键技术。这些投资奠定了LED背光技术基础,从晶粒到本案中的电视所使用的LED背光模组,使消费者得以享受世界级的LED相关产品带来的生活体验。
LED行业和芯片行业不同的是,中国是全球第一LED生产大国,占到了全球市场份额的80%以上。无论是高端LED还是低端LED都中国都占大头。和芯片产业一样的是,LED的核心专利同样被美国企业占据,为此中国企业在过去10年至今都在吃苦头。
1、中国全是实用新型专利?
目前,全球LED领域专利的数量大概在几十万的量级,前三名分别是日本、美国和中国、分数量分别是10.3万、6.8万和6.3万。这么看来,中国的专利也不少,怎么还会天天被外国企业针对呢?
关键在于,中国的专利大部分是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并不多,涉及到制造工艺,材料合成这一类的核心专利更是屈指可数。而这些核心专利,大部分掌握在外国巨头手里。
司令查了很多报道,2012年的时候状况是国产企业核心专利缺失,到了2022年的时候还是缺失,是因为中国企业不努力吗?
其实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是本身中国市场太大了,很多企业,尤其是某些下游集成应用的小型企业,他们所有的营收都来自于国内市场,以价格优势竞争,这样的小企业没有精力也不会去申请新专利。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LED产业,尤其是LED照明产业,已经是一个相当成熟的产业,研发力度和产品迭代都已经越来越慢,在这个行业,如果还继续去持续投入研发的话,要么是重新发明轮子,要么就会因为高额研发费用拉低利润,导致企业陷入经营困境。
因为中国专利普遍质量不高,在国内市场混得如鱼得水,但是到了外国市场就受到国际巨头的狙击,例如在日本市场有日亚化学,夏普、东芝等企业,美国市场则有飞利浦、LUMILED等企业。
2、美国企业发起337调查,和解费用3200万美元
2018年,一名为Ultravision超视的美国公司对中国11家LED企业申请发起“337调查”,原因是中国LED企业侵犯了超视公司的两项专利,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颁布普遍排除令、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这其中最要命的就是普遍排除令,只要这个禁令生效,所有涉及这两项专利的产品都会被排除出美国市场。
而为什么超视公司会选择申请“337调查”,而不是直接去美国法院提起诉讼呢?原因在于“337调查”立案门槛低、杀伤力大以及管得宽,这美国政府特别设立的一种贸易保护手段,只要是涉及到美国注册的知识产权,都可以申请337调查。一旦被调查者产品被认定成侵权产品,就会被排除出美国市场,而这次超视公司的申请调查的中国企业有11家,产品更是成百上千,如果成功,这会对中国LED行业都造成影响。再有就是337调查的对象覆盖全球,只要调查结果成立,都可以颁布禁令。
超视公司在美国具备丰富的法务经验,估计选择了美国德州东区法院,该法院审理专利诉讼案件闻名,专利权所有人胜诉率高达88%,远超全美平均水平,况且这里的被告不乏苹果、微软、华为、三星这样的大型跨国企业。中国企业应诉困难程度可想而知。
超视公司虽然本质上不是“专利流氓”,但是其行为和专利流氓基本相同,提起调查不久后,超视公司便和中国企业谈判寻求和解,只要每家企业支付3000万到500万不等的费用,就可以撤回调查申请,但这同时意味着中国企业以后每年要向美国公司上交千万乃至百万的专利费。
但是某家深圳LED企业老板说,我们要跟他们打到底,再拨1000万元预算,大不了就关掉美国公司。在美国应付337调查非常难。首先是337调查的周期很短,大概只有12个月16个月时间,应对企业必须在短时间内准备好证据和材料,而涉及到专利的技术资料繁荣庞杂,要在其中挑出有用的更是难上加难,这就需要聘请专家专人负责。同时还需要进行翻译和国际公证,在这些方面的成本都比国内高得多。
中国商务部和中国光电协会也提供了很多帮助,同时还包括资金上的帮助,这也是中国LED企业后续大获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再者,337调查需要聘请美国的专业律师,普通律师,或者国际反倾销律师是搞不定这种技术型案子的,而337调查律师团的费用在300万到600万美元左右。
经过多轮的交锋,超视公司逐渐松口,和解费用降低到590万美元左右,但是中国企业依旧不接受和解,继续应诉。
超视公司中间还是试图把诉讼政治化,在舆论场上大放厥词,声称中国企业通过商业间谍手段剽窃美国技术,不过最终中国企业们,顶着极大压力打赢了官司。这次“337调查”对于中国企业来说,战略意义远大于眼前利益,不少企业在应对过程中付出了高昂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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